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800万平方米光学膜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受建设单位的委托,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按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,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:
(一)建设项目名称、选址选线、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
建设项目名称:年产10800万平方米光学膜扩建项目
选址选线:张家港扬子江化工园区港华路以西,中远物流以北,企业现有土地
原有项目情况:
《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(筹)年产60000万平米功能型胶带、5万吨新型胶水项目报告书》、《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平方米功能型胶带及5万吨新型胶水项目报告书(重新报批)》、《年产60万平方米高导热石墨膜项目报告表》、《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报告表》、《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胶带和3600万平方米光学膜胶带扩建项目报告表》。
建设内容:
本项目拟投资35000万元人民币,项目位于张家港扬子江化工园区港华路以西,中远物流以北,企业现有土地内,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生产车间16000.0平方米、门卫室72.0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16072.0平方米;拟新增光学涂布线、光学分切机、搅拌机、空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,项目建成后将年产10800万平方米光学膜的生产能力。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经理
电话:15800900662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单位名称: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网络连接:详情见附件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提交方式: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。
提交途径:①信函地址:张家港扬子江化工园区港华路以西,中远物流以北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②电子邮件地址:675022595@qq.com
公示时间:10个工作日。